当事人名称:东莞市朗特空间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茶山分公司
负责人:李洪刚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茶山镇茶山平岭路1号之一412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DH7HYK08
我局查处你单位承接东莞市朗明精密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厂房装修工程项目,招用工人未足额支付工资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东人社监字[2026]第01-073号)。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我局需了解你单位遵守工资分配的情况。请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派负责人并携带如下资料(复印件)到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石龙分局接受询问调查:1.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2.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如有委托);3.公章;4.位于东莞市石龙镇东莞市朗明精密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工地装修工程砌墙项目所有人员的花名册、考勤记录、工资表、工资发放凭证。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逾期不到或未按要求报送有关书面材料,我局将依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二条等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联系人:黄瑞平、严改志 联系电话:0769-81329030
地址:东莞市石龙镇利华街3号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6日
3.《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东人社监字[2026]第01-07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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