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名称:视界供应链(东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家涛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茶山镇塘中路61号2号楼401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E8W6GH1U
我(局)查处视界供应链(东莞)有限公司欠薪一案中,发现视界供应链(东莞)有限公司有使用童工行为,因经营者无法联系,经营地址已关门,经邮寄送达后不成功,已退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东人社监字〔2026〕第33-133号)。
你单位于2026年7月4日使用1名童工周*(性别:男,出生日期:2011年**月**日,身份证号码:51132220**********)从事工作。
上述事实有:视界供应链(东莞)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童工周*工资、考勤记录、周锐身份证复印件、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第一款、《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下达指令如下:立刻停止使用童工行为,并将童工护送回原户籍地交回其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身边监护。
你单位应当在2026年8月20日前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并于2026年8月21日10时将书面整改情况和公章、接收证明报送我局茶山分局。
逾期不改正的,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28日
5.《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东人社监字〔2026〕第33-133号).pdf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