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知单位:视界供应链(东莞)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茶山镇塘中路61号2号楼401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E8W6GH1U
法定代表人:徐家涛
公民身份证号码:42032219******1219
我(局)查处视界供应链(东莞)有限公司欠薪一案,因法定代表人无法联系,经营地址已关门,经邮寄送达后不成功,已退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列入拖欠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先告知书》(东人社监列告字〔2026〕第33-118号)。经调查,你单位无故拖欠曾雪霞、周永红、韦世稳等17名劳动者2026年5月份工资34139元;拖欠曾雪霞、周永红、刘亚妹等27名劳动者2026年6月份工资131109元;拖欠曾雪霞、周永红、刘亚妹等25名劳动者2026年7月份工资72247.8元,合计:237495.8元,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我局于2026年8月13日向你单位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东人社监字〔2026〕第33-118号),你单位逾期未按要求支付,仍拖欠曾雪霞、周永红、韦世稳等17名劳动者2026年5月份工资34139元;拖欠曾雪霞、周永红、刘亚妹等27名劳动者2026年6月份工资131109元;拖欠曾雪霞、周永红、刘亚妹等25名劳动者2026年7月份工资72247.8元。
上述事实有《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东人社监字〔2026〕第33-118号)及现场张贴照片;《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东人社监字〔2026〕第33-118-02号)及网上公告图片;《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东人社监字〔2026〕第33-118号)及送达回执、现场张贴照片;《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东人社监字〔2026〕第33-118-02号)及送达回执、现场张贴照片;视界供应链(东莞)有限公司工资统计表;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笔录;被拖欠劳动报酬的劳动者自述表等证据证明。
现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令第45号)第五条第(一)项、第十一条规定,我局拟作出如下决定:将你单位以及上述人员列入拖欠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列入期限为3年。
依照《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令第45号)第七条规定,如你单位在我局作出列入决定前,已经改正拖欠工资违法行为,且作出不再拖欠工资书面信用承诺的,可以不予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令第45号)第六条规定,被告知单位如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理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特此公告。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4日
7.视界供应链(东莞)有限公司列入联合惩戒名单事先告知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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