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名称:广东汉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莫尹溢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麻涌新沙路8号2号楼115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1AJ7C6L
我(局)查处你单位违反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规定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东人社监字〔2026〕第04-038号)。
上述事实有: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麻涌新沙路8号2号楼115室现场照片、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东人社监字[2026]第04-038号)、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相关材料、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
被告知人违反了以下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
现依据以下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
决定对你单位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吊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决定,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东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29日
3.《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东人社监字〔2026〕第04-038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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