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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十里街纸品有限公司)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时间:2026-10-21 16:51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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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名称:东莞市十里街纸品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金凤凰金联路5号1号楼102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E2TXCP3Q

法定代表人:黄妹

公民身份证号码:44030619******3546

实际经营者:许永彪

公民身份证号码:44092219******4239

我局查处你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向你单位(个人)公告送达《列入拖欠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东人社监列决字〔2026〕第11-547号)。

经调查,你单位(个人)无故未支付4名工人2025年9月份至2026年5月份工资,合计112500元,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我局于2026年9月15日依法向你单位(个人)公告送达《列入拖欠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先告知书》(东人社监列告字〔2026〕第11-547号),你单位(个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出异议。

上述事实有《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东人社监字〔2026〕第11-547号)、东莞市十里街纸品有限公司员工赖伟健、张昌雄、陈海声、谢应先等4人的《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笔录》及《被拖欠劳动报酬的劳动者自述表》等证据证明。

现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令第45号)第五条第(一)项、第十一条规定,我局作出如下决定:自本决定书作出之日起,将你单位(个人)以及上述人员列入拖欠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列入期限为2026年10月16日至2029年10月15日。

依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令第45号)第十二条规定,你单位(个人)如已改正拖欠工资违法行为且自改正之日起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满6个月,可提交书面申请、已经改正拖欠工资违法行为证据、不再拖欠工资书面信用承诺,向我局提出提前移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申请。我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决定是否予以提前移出。

如不服本决定,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东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本决定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21日

10.《列入拖欠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先告知书》(东人社监列告字〔2026〕第11-54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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