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6号)及有关规定,经对申报单位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审核,我市拟新纳入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4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2日至2月6日(共7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工伤保险业务科反映(地址:东莞市东城大道168号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工伤保险业务科,联系电话:0769—22332685)。反映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配合核实情况。公示期间收到举报投诉、经核实不符合评估条件的,不纳入签订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名单。
特此公示。
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1月22日
拟新纳入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