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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厚贤)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送达公告

时间:2025-04-18 15:47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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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通知人:

  姓名:文厚贤 ,性别: 男 ,公民身份号码:432325196202******                

  住址: 湖南省桃江县松木塘镇********

  2025年3月12日,我中心作出了《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东社保中心退字〔2025〕第00012号)(详见附件),主要内容为: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终止或者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情形之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规定,你于2023年12月13日离职时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符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领取条件。故你在我中心领取的6346.20元工伤保险待遇不符合待遇领取条件,属于多发错发工伤保险待遇,应退回社会保险基金账户。

  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请你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40日内,将多领取的陆仟叁佰肆拾陆元贰角(¥6346.20元)工伤保险待遇退回我中心社会保险基金账户。

  由于我中心无法采取其他方式将上述《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送达给你,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东社保中心退字〔2025〕第00012号).pdf

  联 系 人:吴勇岱、李庆丰      联系电话:0769-88849191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洪梅大道37号洪梅政务中心

 



 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4月18日

  公告时间: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5月18日,公告地点:东莞市洪梅镇镇政务服务中心公告栏和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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