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责令偿还先行支付待遇人:吴建宇(原东莞市厚街创奥办公用品厂经营者),住址:河南省方城县********,身份证号码:4129**********2436。
2025年4月25日,我中心作出了《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责令偿还先行支付待遇通知书》(东社保中心责偿字〔2025〕第00027号)(详见附件),主要内容为根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我中心决定责令你(单位)在收到《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责令偿还先行支付待遇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偿还我中心先行支付的陈朝伦工伤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伍万贰仟陆佰肆拾壹元整(¥52641.00元)。由于我中心无法采取其他方式将《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责令偿还先行支付待遇通知书》送达你(单位),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责令偿还先行支付待遇通知书》(东社保中心责偿字〔2025〕第00027号).pdf
联 系 人:李庆丰 梁洁蓓 联系电话:0769-22489990
联系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大道168号社保大楼
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14日
公告时间:从2025年5月14日开始至30日公告期满结束,公告地点: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栏和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