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送达人:李童瑶,公民身份号码:44092319960906****
住址:广东省电白县观珠镇************
我中心于2025年4月10日日作出了《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东社保中心退字〔2025〕第07021号)(详见附件)。 主要内容为:你于2022年11月在我中心领取的失业保险金1710元、求职补贴544.88元,共计人民币贰仟贰佰伍拾肆元捌角捌分(¥2254.88元)不符合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属于多发待遇。依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请你在收到本通知后,选择以下退款方式之一,依法将多领取的贰仟贰佰伍拾肆元捌角捌分(¥2254.88元)失业保险待遇退回我中心社会保险基金账户。因我中心无法采取其他方式将《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送达你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东社保中心退字〔2025〕第07021号).pdf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体育路18号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523000
联系人:蔡炳锐、黄子昌 电话1390264****/82112345-2040
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20日
公告时间: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6月19日,公告地点: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安分局公告栏和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