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王巧荣,性别:男,公民身份证号码:45088119830606****
住址:广西桂平市紫荆镇花蕾村******
我中心于2025年4月25日作出的《更正告知书》(详见附件),由于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给你,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更正告知书》.pdf
联系人:郑超 陈正文 联系电话:0769-23159283、0769-22771211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万江保障惠民中心三楼(蚬涌工业路30号)东莞市万江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23日
公告时间: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6月22日,公告地点: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万江分局公告栏和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