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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启明)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送达公告

时间:2025-05-30 15:16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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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通知退款人:陈启明,公民身份号码:442527196906******                  

  住址: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红桥街***********

  2025年5月15日,我中心作出了《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东社保中心退字〔2025〕第06018号)(详见附件),主要内容为:你于2024年1月在我中心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贰仟叁佰零叁元柒角(¥2303.70元)不符合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属于多发待遇。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请你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40日内,依法将多领取的贰仟叁佰零叁元柒角(¥2303.70元)失业保险待遇退回我中心社会保险基金账户。由于我中心无法采取其他方式将上述《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送达给你,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东社保中心退字〔2025〕第06018号).pdf

  联 系 人:刘爱香            联系电话:0769-85966882

  联系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寮厦社区竹园路68号西楼E109




  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30日

  公告时间: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30日,公告地点: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厚街分局公告栏和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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