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道)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经办服务科、各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
根据东莞南华妇科医院提出的申请,从即日起终止此机构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停止相关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工作。
特此通知。
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5日
关于终止东莞南华妇科医院工伤保险医疗服务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