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通知退款人:李翠萍,公民身份号码:441481********6660
住址:广东省兴宁市水口镇森丰村********
2025年05月20日,我中心作出了《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东社保中心退字〔2025〕第20014号)(详见附件),主要内容为:你于2024年09月在我中心领取的2369.85元,共计人民币贰千叁佰陆拾玖元捌角伍分(¥2369.85元)不符合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属于多发待遇,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请你依法将多领取的贰千叁佰陆拾玖元捌角伍分(¥2369.85元)失业保险待遇退回我中心社会保险基金账户。由于我中心无法采取其他方式将上述《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送达给你,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东社保中心责退字〔2025〕第20014号).pdf
联 系 人:叶嘉欣、蔡笑荷 联系电话:0769-23129892
联系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西平社区东骏路22号宏图科技中心北门8栋一楼南城人社医保分局 待遇股
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06月13日
公告时间:2025年06月13日至2025年07月12日,公告地点: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城分局公告栏和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