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
姓名:冯铭心,性别:男,公民身份号码:441226********3458
住址:广东省肇庆市德庆县凤村镇******
2025年06月09日,我中心作出了《社会保险基金(待遇)追回决定书》(东社保中心追字〔2025〕第20005号)(详见附件),主要内容为:依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一条、《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请你在收到本决定书起90日内退回我中心多发的失业保险待遇人民币贰千捌佰零伍元(¥2805.00元)。并将退回情况及相应的退款凭证书面报东莞市南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待遇股。由于我中心无法采取其他方式将上述《社会保险基金(待遇)追回决定书》送达给你,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社会保险基金(待遇)追回决定书》(东社保中心追字〔2025〕第20005号).pdf
联 系 人:叶嘉欣、蔡笑荷 联系电话:0769-23129892
联系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西平社区东骏路22号宏图科技中心北门8栋一楼南城人社医保分局 待遇股
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06月23日
公告时间:2025年06月23日至2025年07月23日,公告地点:公告地点: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城分局公告栏和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