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通知退款人:曾玉玲,公民身份号码:441622199110****** 住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胜和大朗街*********
2025年9月22日,我中心作出了《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东社保中心退字〔2025〕第24004号)(详见附件),主要内容为:你在我中心领取的2024年10至2024年11月失业保险金3420元、求职补贴1672.48元,共计人民币伍仟零玖拾贰元肆角捌分(¥5092.48元)不符合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属于多发待遇。依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请你在收到本通知后,依法将多领取的伍仟零玖拾贰元肆角捌分(¥5092.48元)失业保险待遇退回我中心社会保险基金账户。由于我中心无法采取其他方式将上述《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送达给你,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东社保中心退字〔2025〕第24004号).pdf
联 系 人:肖丽君、陈少斌 联系电话:0769-88849191
联系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洪梅大道37号洪梅政务中心
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9月30日
公告时间: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30日,公告地点:东莞市洪梅镇政务服务中心公告栏和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