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着力解决基本养老保险“休眠账户”问题,提升社保经办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规定,现就我市清理基本养老保险“休眠账户”工作公告如下:
一、清理对象
曾在东莞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一年以上或已死亡一年以上,当前参保缴费状态为暂停缴费,且养老保险关系未转移合并的人员。
二、清理时间
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清理方式
请参保人(或死亡人员家属)结合参保及领取待遇的情况,及时联系我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或退回个人账户存储额。
四、其他说明
参保人可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网站地址:https://ggfw.hrss.gd.gov.cn)、“粤省事”微信小程序、“东莞社保”微信小程序等查询个人参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