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通知退款人:唐永锐,公民身份号码:441282198303******
住址:广东省罗定市华石镇******
2025年9月17日,我中心作出了《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追回决定书》(东社保中心追字〔2025〕第09026号)(详见附件),主要内容为:依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请你依法将多领取的人民币叁仟伍佰肆拾元整(¥3540元)失业保险待遇退回我中心社会保险基金账户,由于我中心无法采取其它方式将上述《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追回决定书》送达给你,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追回决定书》(东社保中心追字〔2025〕第09026号).pdf
联系人:何惠鑫 联系电话:0769-83318486
联系地址:东莞市大朗镇银朗南路288号大朗镇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窗口(21号窗口)
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11月4日
公告时间: 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2月3日,公告地点:东莞市大朗镇行政服务中心公告栏和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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