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
姓名:杨吉汉,性别:男,公民身份号码:532929******271111
住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云龙县白石镇云顶村委会******
2025年10月10日,我中心作出了《社会保险基金(待遇)追回决定书》(东社保中心追字〔2025〕第30012号)(详见附件),主要内容为:你于2017年11月7日成立东莞市寮步理屋电器维修店并当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符合领取非本省失业保险一次性待遇。故你于2025年2月在我中心领取的2025年1月非本省户籍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15390元,共计人民币:壹万伍仟叁佰玖拾元(¥15390元)不符合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属于多发待遇。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请你在收到本通知后,选择以下退款方式,依法将多领取的壹万伍仟叁佰玖拾元(¥15390元)失业保险待遇退回我中心社会保险基金账户。由于我中心无法采取其他方式将上述《社会保险基金(待遇)追回决定书》送达给你,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社会保险基金(待遇)追回决定书》(东社保中心追字〔2025〕第30012号).pdf
联 系 人:卢齐娟 联系电话: 0769-83880912
联系地址: 东莞市东坑镇东坑大道北4号东坑人社分局四楼待遇核发股
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19日
公告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2026年1月18日,公告地点: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坑分局公告栏和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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