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公示公告 > 社会保障

(桂厦华)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送达公告

时间:2025-12-30 16:52 来源:本网 访问量:-
【字体:

  被通知退款人:桂厦华,公民身份号码:362202********7213            

  住址:  江西省丰城市荷湖乡*************

  2025年12月12日,我中心作出了《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东社保中心退字〔2025〕第01003号)(详见附件),主要内容为: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请你在收到本决定书起90日内退回我中心多发的失业保险待遇人民币肆仟陆佰零柒元肆角(¥4607.4元)。并将退回情况和相关证明书面报东莞市石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待遇股。由于我中心无法采取其他方式将上述《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送达给你,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东社保中心退字〔2025〕第01003号).pdf

  联 系 人:王大鸿 、李炜峰 联系电话: 0769-86184570

  联系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利华街3号(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龙分局)

 



 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30日

  公告时间: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01月29日,公告地点: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龙分局公告栏和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


相关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