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
姓名:白春宇,性别:男,公民身份号码:532524********2211
住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岔科镇初达村委会****
2025年12月23日,我中心作出了《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东社保中心退字〔2025〕第27008号)(详见附件),主要内容为:你于2022年11月在我中心领取的失业保险金1710.00元、求职补贴593.70元共计人民币贰仟叁佰零叁元柒角(¥2303.70元)不符合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属于多发待遇,依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请你依法将多领取的贰仟叁佰零叁元柒角(¥2303.70元)失业保险待遇退回我中心社会保险基金账户。由于我中心无法采取其他方式将上述《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送达给你,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东社保中心退字〔2025〕第27008号).pdf
联系人:曾翠娟、陈艺仪 联系电话:0769-87699333转6298
联系地址: 东莞市黄江镇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19室人社后台审批办公室
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1月5日
公告时间: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2月4日,公告地点: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江分局公告栏和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