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通知退款人:
谢康华,公民身份证号码:441622198209******
住址:广东省龙川县龙母镇上洋田村委会***********
2026年1月28日,我中心作出了《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东社保中心退字〔2026〕第06006号)(详见附件),主要内容为:你2025年1月领取的按月领取失业金1710.00元、求职补贴681.90元,共计人民币贰仟叁佰玖拾壹元玖角(¥2391.90元)和按月领取失业金待遇期间失业保险基金代缴2025年1月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用共计人民币贰佰柒拾捌元零捌分(¥278.08元)属于多发待遇。依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请你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40日内,依法将多领取的贰仟叁佰玖拾壹元玖角(¥2391.90元)和贰佰柒拾捌元零捌分(¥278.08元)失业保险待遇分别退回我中心社会保险基金账户。由于我中心无法采取其他方式将上述《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送达给你,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东社保中心退字〔2026〕第06006号).pdf
联 系 人:刘爱香 联系电话:0769-85966882
联系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寮厦社区竹园路68号西楼E109
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公告时间:2026年2月6日开始至30日公告期满结束,公告地点: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厚街分局公告栏和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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