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凤芹(社会保障号码:130604195204******):
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送达《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现依据相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该告知书,相关内容如下:
经核查,你多享受本人(社会保障号码:130604195204******)2002年4月至2015年6月东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208990.92元,大写贰拾万零捌仟玖佰玖拾元玖角贰分。
请你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将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退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账户,并在附言中注明待遇退还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
若你难以一次性退回多享受待遇的,可向我们申请分期退回,并签订分期还款协议。
若未按期退回多享受待遇,且你存在继续发放的社会保险定期待遇,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直接从你在保定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后续享受的相关社会保险待遇中抵扣;若你存在应一次性领取、继承的个人账户余额或者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待遇,我们将在结算时对未退回部分直接抵扣。
若你未按期一次性退回、未申请分期退回,且无相关待遇可抵扣的,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向你出具《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
如有异议,请你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刘爱香 联系电话:0769-85966882
联系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寮厦社区竹园路68号西楼E109
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2月13日
公告时间:2026年2月13日开始至30日公告期满结束,公告地点: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厚街分局公告栏和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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