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通知退款人:谌洪英 公民身份号码:522422********2224
住址:贵州大方县东关乡龙泉村*****************
2026年1月27日,我中心作出了《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东社保中心退字〔2026〕第32007号)(详见附件),主要内容为: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请你在收到本通知书起90日内将多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人民币壹万陆仟肆佰壹拾陆元柒角伍分(¥16416.75元),退回我中心社会保险基金账户,并将退回情况和相关证明书面报东莞市石排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待遇股。由于我中心无法采取其他方式将上述《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送达给你,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 (东社保中心退字〔2026〕第32007号).pdf
联 系 人:周宇、谢仕红 联系电话: 0769-86552733
联系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石排政务服务中心首层3号办公室
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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