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送达人:黄丽花,性别:女,公民身份号码:440111********5447
住址:广东省英德市横石塘镇**********
我中心于2026年2月26日作出了《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东社保中心催告字〔2026〕第19001号)(详见附件)。因你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我中心作出的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现我中心依法向你催告,请你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退回多发的社会保险待遇款项共计人民币叁万贰仟柒佰壹拾柒元陆角(¥32717.60),划入账户名称: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划入银行:广发银行东莞城中支行,划入账号:106004516010002356,并将退回情况和相关证明书面报东莞市万江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待遇股。
因我中心无法采取其他方式将《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送达给你,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东社保中心催告字〔2026〕第19001号).pdf
联 系 人:张玲燕 联系电话:0769-22771216
联系地址:东莞市万江街道拔蛟窝滨城路22号政务服务中心B区人社分局待遇核发股
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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