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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细宇)社会保险基金(待遇)追回决定书送达公告

时间:2026-04-01 16:15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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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保人:何细宇

  公民身份号码:362201********4057            

  住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天台镇山富村***********

  2026年3月20日,我中心作出了《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追回决定书》(东社保中心追字〔2026〕第01002号)(详见附件),主要内容为:根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请你在收到本决定书起90日内退回多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人民币陆仟捌佰陆拾捌元贰角(¥6868.2元)、失业代缴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用人民币柒佰玖拾元陆角贰分(¥790.62),分开退回我中心社会保险基金账户。并将退回情况和相关证明书面报东莞市石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待遇股。由于我中心无法采取其他方式将上述《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追回决定书》送达给你,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追回决定书》(东社保中心追字〔2026〕第01002号).pdf

  联系人:王大鸿 、李炜峰 联系电话: 0769-86184570

  联系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利华街3号(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龙分局)

  



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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