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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腊根)社会保险基金(待遇)追回决定书送达公告

时间:2026-05-08 10:20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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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

  姓名:金腊根,性别:男,公民身份号码:362228********0030

  住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敖阳街道*************

  2026年4月30日,我中心作出了《社会保险基金(待遇)追回决定书》(东社保中心追字〔2026〕第21001号)(详见附件),主要内容为: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请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90日内,依法将多领取的人民币贰万陆仟陆佰玖拾元肆角(¥26690.4元)工伤保险待遇退回我中心社会保险基金账户,并将退回情况及相应的退款凭证书面报东莞市中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待遇股。由于我中心无法采取其他方式将上述《社会保险基金(待遇)追回决定书》送达给你,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社会保险基金(待遇)追回决定书》(东社保中心追字〔2026〕第21001号).pdf

  联 系 人: 洪瑞瑜 、翟银笑   联系电话:0769-88815946

  联系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中堂镇北王西路7号




  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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