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通知退款人:刘伟萍,公民身份号码:44092319850710**** 住址:广东省电白县观珠镇****
2026年4月7日,我中心作出了《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追回通知书》(东社保中心追字〔2026〕第12002号)(详见附件),主要内容为:你于我中心领取的2020年7月至2020年8月失业保险金3096元、求职补贴1022.48元,价格临时补贴212元,共计人民币肆仟叁佰叁拾元肆角捌分(¥4330.48元)不符合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属于多发待遇。依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请你在收到本通知后,选择以下退款方式之一,依法将多领取的肆仟叁佰叁拾元肆角捌分(¥4330.48元)失业保险待遇退回我中心社会保险基金账户。由于我中心无法采取其他方式将上述《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追回通知书》送达给你,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追回通知书》(东社保中心追字〔2026〕第12002号).pdf
联 系 人:周敏娴、袁启敏 联系电话:0769-83332890
联系地址: 东莞市常平镇站前西二路2号常平人社分局
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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