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通知退款人:李广荣,公民身份号码:440682194008******
住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2026年5月26日,我中心作出了《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详见附件),主要内容为:你于2010年1月至2012年9月在我中心领取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37114.23元,属于多领的养老保险待遇。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将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退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账户。若难以一次性退回多享受待遇的,可以向我们申请分期退回,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分期退回多享受待遇。若未按期退回多享受待遇,参保人存在继续发放的社会保险定期待遇,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直接从参保人在广东省佛山市后续享受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中抵扣。由于我中心无法采取其他方式将上述《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送达给你,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何惠鑫 联系电话:0769-83318486
联系地址:东莞市大朗镇银朗南路288号大朗镇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窗口(21号窗口)
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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