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送达人:宋金月,公民身份证号码:43082219831218****
住址:湖南省桑植县廖家村镇****
我中心于2026年6月26日作出了《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东社保中心退字〔2026〕第07010号)(详见附件)。 主要内容为:你于2024年4月至2024年9月在我中心领取的求职补贴3038.4元,2024年4月至2025年1月的失业保险金17100元,2024年4月的新办法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贴2700.8元,共计人民币贰万贰仟捌佰叁拾玖元贰角(¥22839.2元)不符合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属于多发待遇。依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请你在收到本通知后,依法将多领取的贰万贰仟捌佰叁拾玖元贰角(¥22839.2元)失业保险待遇退回我中心社会保险基金账户。退回款项划入账户名称: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划入银行:广发银行东莞城中支行,划入账号:106004516010002356(退款时请备注“退回宋金月多领待遇”)。因我中心无法采取其他方式将《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送达你本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本人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东社保中心退字〔2026〕第07010号).pdf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体育路18号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523000
联系人:蔡炳锐、黄子昌 电话:82112345-2149
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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