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
姓名:陈锐彬,性别:男,公民身份号码:44190019831125****
住址: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
2026年7月6日,我中心作出了《社会保险基金(待遇)追回决定书》(东社保中心追字〔2026〕第03001号)(详见附件),主要内容为: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请你在收到本决定书后,依法将多领取的贰万陆仟陆佰壹拾元整(¥26610元)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退回我中心社会保险基金账户。由于我中心无法采取其他方式将上述《社会保险基金(待遇)追回决定书》送达给你,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社会保险基金(待遇)追回决定书》(东社保中心追字〔2026〕第03001号).pdf
联 系 人:陈敏儿 李浩光 联系电话:0769-82889737
联系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金龙路9号 东莞市虎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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