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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恒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送达公告

时间:2026-07-30 17:40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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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送达用人单位东莞市恒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经营场所:东莞市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葡萄塘路7号30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3JX5H3P。

  法定代表人:李高朝。

  我中心于2026年7月15日作出了《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东社保中心催告字〔2026〕第00061号)(详见附件)。主要内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我中心催告你单位自收到《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款项共计人民币陆万零陆佰捌拾元肆角(¥60680.40元),划入账户名称: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划入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城中支行,划入账号:106004516010002391,并将偿还情况和相关证明书面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因我中心无法采取其他方式将《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送达你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东社保中心催告字〔2026〕第00061号).pdf

  联系人:李庆丰  梁洁蓓             电话:0769-22489990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路莞城段168号    



  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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