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
姓名:黄晓森,性别:男,公民身份号码:445222********4314
住址:广东省揭西县河婆镇**********
2026年7月22日,我中心作出了《社会保险基金(待遇)追回决定书》(东社保中心追字〔2026〕第22002号)(详见附件),主要内容为:依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请你在收到本决定书起90日内退回我中心多发的失业保险待遇人民币壹万肆仟伍佰捌拾伍元肆角整(¥14585.40)。并将退回情况及相应的退款凭证书面报东莞市望牛墩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待遇股。由于我中心无法采取其他方式将上述《社会保险基金(待遇)追回决定书》送达给你,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社会保险基金(待遇)追回决定书》(东社保中心追字〔2026〕第22002号).pdf
联 系 人:林心琪 联系电话:0769-88551822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永盛路5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3、14号窗口
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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