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通知退款人:邹龙,公民身份证号码:210303197207******
住址: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文宗路***********
2026年7月31日,我中心作出了《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东社保中心退字〔2026〕第06013号)(详见附件),主要内容为:你2020年12月至2021年9月领取的按月领取失业金15480.00元、求职补贴2790.00元,2020年12月新办法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贴5828.00元,三项合计人民币贰万肆仟零玖拾捌元整(¥24098.00元);领取失业待遇期间,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保报销费用人民币贰佰玖拾玖元肆角捌分(¥299.48元);2021年10月领取的失业补助金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元),以上款项均属于多发社会保险待遇。依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请你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40日内,依法将多领取的贰万肆仟零玖拾捌元整(¥24098.00元)和叁佰元整(¥300.00元)失业保险待遇分别退回我中心社会保险基金账户。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保报销费用人民币贰佰玖拾玖元肆角捌分(¥299.48元)退回至东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账户。由于我中心无法采取其他方式将上述《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送达给你,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东社保中心退字〔2026〕第06013号).pdf
联 系 人:刘爱香 联系电话:0769-85966882
联系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寮厦社区竹园路68号西楼E109
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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