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催告人:舒三毛,性别:男,公民身份号码:522221199005******
住址: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倚信路**********
我中心于2026年8月4日作出了《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东社保中心催告字〔2026〕第06014号),主要内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现我中心依法向你催告,请你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退回我中心多发的失业保险待遇共计壹万壹仟伍佰壹拾捌元伍角(¥11518.50元)和按月领取失业金待遇期间失业保险基金代缴2024年9月至2025年1月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用共计人民币壹仟叁佰零叁元壹角陆分(¥1303.16元)。并将退回情况及相应的退款凭证书面报东莞市厚街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业务二股。
由于我中心无法采取其他方式将上述《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送达给你,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东社保中心催告字〔2026〕第06014号).pdf
联 系 人:陈雪云、刘爱香 联系电话: 0769-85966882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寮厦社区竹园路68号西楼E109
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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