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通知退款人:杜巧,公民身份号码:51302219******3737
住址:四川省宣汉县柏树镇************
2026年8月7日,我中心作出了《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东社保中心退字〔2026〕第24002号)(详见附件),主要内容为:你在复鑫高端智能洗碗机及厨电研发生产项目3号厂房、4号厂房工程项目受伤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应以2022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0577元作为计算基数,应当核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金额为137501元。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核付金额137501元与实际已核付金额144573元的差额7072元不符合工伤待遇支付条件,属于多发错发工伤保险待遇,应退回社会保险基金账户。
由于我中心无法采取其他方式将上述《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送达给你,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东社保中心退字〔2026〕第24002号).pdf
联 系 人:吴勇岱 肖丽君 联系电话:0769-88849191
联系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洪梅大道37号
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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