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通知退款人:陈启鸿,公民身份号码:440107195012******
住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
2026年7月17日,我中心作出了《抵扣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详见附件),主要内容为:您于2010年1月至2011年11月在我中心领取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28956.26元,属于多领的养老保险待遇。我们将直接从您在广州市海珠区后续领取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含一次性待遇、个人账户余额)中抵扣,2026年10月为第1期退回人民币1356.26元,大写:壹仟叁佰伍拾陆元贰角陆分;之后2026年11月至2028年9月共23期,每期退回人民币1200元,大写:壹仟贰佰元。全部总共计24期,共计人民币:28956.26元,大写:贰万捌仟玖佰伍拾陆元贰角陆分。由于我中心无法采取其他方式将上述《抵扣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告知书》送达给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您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何惠鑫、李国良 联系电话:0769-83318486
联系地址:东莞市大朗镇银朗南路288号大朗镇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窗口(21号窗口)
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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