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通知退款人:尚刚,公民身份号码:52242619********11
住址:贵州省纳雍县龙场镇********
2026年7月9日,我中心作出了《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东社保中心退字〔2026〕第08002号)(详见附件),主要内容为:你于2026年3月12日向我中心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壹仟捌佰柒拾贰圆(¥1872元)不符合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属于多发待遇,依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请你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40日内,依法将多领取的壹仟捌佰柒拾贰圆(¥1872元)失业保险待遇退回我中心社会保险基金账户。由于我中心无法采取其他方式将上述《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送达给你,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东社保中心退字〔2026〕第08002号).pdf
联 系 人:宋晓娜、陈浩 联系电话:0769-83281403
联系地址: 东莞市寮步镇政务中心一楼人社专区待遇股
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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