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通知退款人:袁林武,公民身份号码:43122219920103****
住址:湖南省沅陵县五里亭村****
2026年8月17日,我中心作出了《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东社保中心退字〔2026〕第10004号)(详见附件),主要内容为: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请你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多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人民币壹仟玖佰伍拾元(¥1950元)退回我中心社会保险基金账户。退回款项划入账户名称: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划入银行:广发银行东莞城中支行,划入账号:106004516010002356。(退款时请备注“退回袁林武多领失业待遇”)并将退回情况和相关证明书面报东莞市樟木头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待遇股。由于我中心无法采取其他方式将上述《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送达给你,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东社保中心退字〔2026〕第10004号).pdf.pdf
联 系 人:黎锦明、刘曦彤 联系电话: 0769-87791361
联系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东深路196号南博商业广场二楼政务服务中心社保待遇股(22号窗口)
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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