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公示公告 > 社会保障

(刘贵芳)社会保险基金(待遇)追回决定书送达公告

时间:2026-09-09 17:29 来源:本网 访问量:-
【字体:

  被通知退款人:刘贵芳,公民身份号码:522222198301******                  

  住址:贵州省江口县德旺乡德旺居委会***********

  2026年8月25日,我中心作出了《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追回决定书》(东社保中心追字〔2026〕第06030号)(详见附件),主要内容为:根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请你在收到本决定书起90日内分别退回我中心多发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人民币34968元。并将退回情况和相关证明书面报东莞市厚街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业务二股。由于我中心无法采取其他方式将上述《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追回决定书》送达给你,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追回决定书》(东社保中心追字〔2026〕第06030号).pdf

  联系人:陈雪云,刘爱香     联系电话:0769-85966882

  联系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寮厦社区竹园路68号西楼E109

 



 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9月9日

相关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