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通知退款人:
陈少宁,公民身份证号码:442527194510******
户籍住址: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
陈建波,公民身份证号码:441900198112******
户籍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
2026年9月18日,我中心作出了《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东社保中心退字〔2026〕第06015号)(详见附件),主要内容为:梁崇群于2012年5月3日死亡。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1〕8号)第二条规定:“要严格执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计算、审核程序,新增离退休人员从次月起发放基本养老金,死亡离退休人员从次月起停发基本养老金。”故我中心于2012年6月至2013年1月支付给梁崇群的基本养老金合计人民币叁仟捌佰捌拾陆圆捌角捌分(¥3886.88元),不符合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属于多发待遇。依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请你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40日内,依法将多发给梁崇群的叁仟捌佰捌拾陆圆捌角捌分(¥3886.88元)基本养老金退回我中心社会保险基金账户。由于我中心无法采取其他方式将上述《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送达给你,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东社保中心退字〔2026〕第06015号).pdf
联 系 人:叶德明、刘爱香 联系电话:0769-85966882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寮厦社区竹园路68号西楼E109
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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