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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裕军)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送达公告

时间:2026-10-10 16:21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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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席裕军,性别:男,公民身份号码:362204********5312

  住址:江西省高安市八景镇澧港村********

  2026年8月11日,我中心作出了《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东社保中心退字〔2026〕第14028号)(详见附件),主要内容为:依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请你在收到本通知后,选择以下退款方式之一,依法将已领取的人民币壹仟捌佰柒拾贰元整(¥1872.00元)失业保险待遇退回我中心社会保险基金账户。

  以上事实有:在南昌华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参保明细等证据证明。

  退款方式一:收到本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联系我中心,将相应款项退还到我中心指定账户,退回款项划入账户名称: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划入银行:广发银行东莞城中支行,划入账号:106004516010002356(退款时请备注“退回席裕军多领待遇”)。

  退款方式二:保持本人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银行账户余额不少于上述退还款项,我中心将在你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后商请银行对该账户进行扣款处理。

  如对上述处理意见有异议,请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中心提出书面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由于我中心无法采取其他方式将上述《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送达给你,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东社保中心退字〔2026〕第14028号).pdf

  联 系 人:陈婉笑、王彩欢    联系电话:0769-22892069

  联系地址:东莞市松山湖市民中心2楼205室

 



 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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