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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再洲)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送达公告

时间:2026-10-21 15:32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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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通知退款人:李再洲,公民身份证号码:420983199010******                  

  住址:湖北省广水市陈巷镇经台村**********

  2026年9月30日,我中心作出了《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东社保中心退字〔2026〕第06023号)(详见附件),主要内容为:你于2021年10月至2021年12月在我中心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玖佰元整(¥900.00元)不符合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属于多领待遇,依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请你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40日内,依法将多领取的玖佰元整(¥900.00元)失业保险待遇退回我中心社会保险基金账户。由于我中心无法采取其他方式将上述《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送达给你,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东社保中心退字〔2026〕第06023号).pdf

  联 系 人:叶德明、刘爱香            联系电话:0769-85966882

  联系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寮厦社区竹园路68号西楼E109




  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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