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通知退款人:罗芸芸,公民身份证号码:420922197109******
住址:湖北省大悟县城关镇**********
2026年9月29日,我中心作出了《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东社保中心退字〔2026〕第06020号)(详见附件),主要内容为:你于2021年10月至2021年12月在我中心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肆仟捌佰零陆元整(¥4806.00元)不符合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属于多领待遇,依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请你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40日内,依法将多领取的肆仟捌佰零陆元整(¥4806.00元)失业保险待遇退回我中心社会保险基金账户。由于我中心无法采取其他方式将上述《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送达给你,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退款通知书》(东社保中心退字〔2026〕第06020号).pdf
联 系 人:叶德明、刘爱香 联系电话:0769-85966882
联系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寮厦社区竹园路68号西楼E109
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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