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1年度东莞市委、市政府申报市、县级表彰奖励项目的复函》(粤评组办函〔2021〕5号),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调动各方参与促进就业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加快打造民生幸福新高地,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东莞市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工作。在各镇街各部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确定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40个集体为东莞市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戚锐麟、黎金青(女)等80人为东莞市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全市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8日至12日。对市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东莞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举报电话:0796-2220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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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东莞市东城区育兴路101号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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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