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学技术局:
来文《关于组建东莞市工程系列人工智能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函》收悉。经研究,你局的申请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之《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我局核准你局组建的东莞市工程系列人工智能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备案。备案有效期自2022年8月3日至2025年8月3日(为期3年)。
评委会组建单位为你局(东莞市科学技术局),负责全市工程系列人工智能专业副高级及以下层级职称评审工作。评委会办公室设在你局高新科。
请你局牵头制定东莞市人工智能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遵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好评审组织建设,严格执行评审标准和程序,规范有序高质量开展评审工作,确保职称评审的公信力。按照《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评委会专家库组建情况请另函报我局核准备案。我局将建立职称评审巡查、抽查、复查、倒查、投诉等制度,对工作中的违规现象,按照《广东省职称评审纪律规定》处理。
本函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改革政策执行。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专此函复。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学技术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