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新型监管方式,落实“放管服”改革,根据东莞市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工作方案部署,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东人社发〔2019〕48号)等规定,我局起草了《东莞市劳动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8月10日至2022年8月19日通过我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征求意见结束,我局没有收到对《东莞市劳动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