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文《关于申请组建“东莞市工程系列标准化质量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函》收悉。经研究,你局的申请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之《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我局核准你局组建的东莞市工程系列标准化质量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备案。备案有效期自2023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6日(为期3年)。
评委会组建单位为你局(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市标准化和质量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评委会办公室设在你局质量发展科。
请你局遵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标准化计量质量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55号)和《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要求,切实做好评审组织建设,严格执行评审标准和程序,规范有序高质量开展评审工作,确保职称评审的公信力。按照《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评委会专家库组建情况请另函报我局核准备案。我局将建立职称评审巡查、抽查、复查、倒查、投诉等制度,对工作中的违规现象,按照《广东省职称评审纪律规定》处理。
本函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改革政策执行。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专此函复。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