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办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业务的通告
为了规范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流程,结合《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细则》(东人社发〔2021〕57号)及实际工作情况,我局制定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业务办理须知》(自2023年5月1日起执行),并将于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3日期间对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及数据迁移工作,届时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业务将暂停办理。因业务停办给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支持、配合。
附件(点击下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业务办理须知.docx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