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家政服务人员更好发挥典型示范和标杆引领作用,深入推进“南粤家政”工程高质量发展,东莞现开展“南粤家政”星级服务人员认定工作,认定一批“诚信高、技艺精、口碑好、业绩优”的“南粤家政”星级服务人员。认定条件和详细申报办法如下:
认定对象及基本条件
认定对象需为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家政行业的一线服务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五级(初级工)以上家政服务相关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或初级以上执业资格证书;
2.爱岗敬业、业绩突出,技艺得到同行认可并具有良好口碑,消费者(客户)满意度高;
3.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在从业期内无违法犯罪不良行为记录。
认定等级
“南粤家政”星级服务人员具体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5个等级,各等级逐级递进,五星级为最高等级。首次申报星级认定不限定申请等级,不区分四星级、五星级申报推荐,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水平申报对应等级,认定后需晋升等级的,实行从低到高逐级晋升制度。
认定流程
(一)四、五星级推荐流程
1.主动申请。符合条件的服务人员按规定填写申请表(附件1)并准备好佐证材料,于2023年8月28日前将申请表及佐证材料根据申报项目提交至各镇街(园区)人社部门(母婴项目)、商务部门(居家项目)、民政部门(养老项目)、卫健部门(医护项目)。
2.资料审核。各镇街(园区)人社、商务、民政、卫健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分。并于8月29日前将评分结果分别提交至市人社、商务、民政、卫健部门择优推荐,按项目名额确定四星级、五星级推荐名单,于8月30日提交至市三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3.推荐参评。市三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定四星级、五星级推荐名单,推荐至省三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参加评审认定。对未获评四、五星级认定的申请人,将安排参加我市一至三星级认定。
(二)一至三星星级认定流程
1.主动申请。符合条件的服务人员按规定填写申请表(附件2)并准备好佐证材料,于2023年9月8日前将申请表及佐证材料根据申报项目提交至各镇街(园区)人社部门(母婴项目)、商务部门(居家项目)、民政部门(养老项目)、卫健部门(医护项目)。
2.资料审核。各镇街(园区)人社、商务、民政、卫健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分。并于9月15日前将评分结果分别提交至市人社、商务、民政、卫健部门择优推荐,按项目名额确定一至三星级推荐名单,于9月18日提交至市三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3.推荐与公示。市三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确定一至三星级拟认定名单,一至三星级拟认定名单将在市人社局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4.对外公布。公示无异议后,市三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公布一至三星级认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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