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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信终端设备制造工”等11个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标准的公告

时间:2024-01-03 14:14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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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东莞市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标准开发与认定办法〉的通知》(东人社发〔2022〕26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通信终端设备制造工”等11个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标准开发认定项目进行评审,现将通过评审的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标准予以公布,以上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附件:1.东莞市2023年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标准目录.pdf

           2.东莞市2023年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标准.zip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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