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东莞市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标准开发与认定办法〉的通知》(东人社发〔2022〕26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通信终端设备制造工”等11个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标准开发认定项目进行评审,现将通过评审的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标准予以公布,以上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3日
根据《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东莞市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标准开发与认定办法〉的通知》(东人社发〔2022〕26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通信终端设备制造工”等11个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标准开发认定项目进行评审,现将通过评审的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标准予以公布,以上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3日